按规定承担全市质量及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的研究;承担公益性标准的研究、制订、应用及宣传贯彻的技术性工作;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承担部分技术要求高的强制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为政府履行计量、标准、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