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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计量标准质量研究院2026年度工作人员中秋、十一慰问提货券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来源: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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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职工福利政策,做好2026年度中秋、十一两节慰问工作,我院现就2026年度工作人员中秋、十一慰问提货券项目开展询比采购。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通过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由我院采购项目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审,采购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计量标准质量研究院2026年度工作人员中秋、十一慰问提货券采购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3500元(含税包干价),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六)评审方式:我院采购项目工作组在供应商全部满足采购需求、资质合规前提下开展综合评审。

二、服务主要内容

为全院共计127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95人、劳务派遣32人)提供节日慰问提货券,单人标准500元;提货券需品类丰富、可线下实体门店核销使用,不得提供现金、购物卡;完成提货券制作、配送、交付,配合做好发放对接及售后兑券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业绩材料、服务实施方案、提货券产品说明、无重大违法失信承诺书、正式盖章报价单等全套响应资料;

(二)全部纸质资料须统一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未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三)逾期送达、资料不全、未密封盖章、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五、公示及递交时限

(一)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时;

(三)递交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中路28号。

六、评审及结果确定

公告期满后,我院采购项目工作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开展资格及需求符合性审查,对有效响应供应商组织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按院内规定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市计量标准质量研究院

单位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中路28号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27-84843950

 附件:2026年度工作人员中秋、十一慰问提货券采购需求

武汉市计量标准质量研究院

2026年9月7